▲鍾姓男子剛入伍兩天就因不滿遭到管教,動手毆打連上班長,下場出爐。(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鍾姓男子服役於陸軍步兵第203旅二等兵,但才當2天兵,他就因不滿吳姓班長糾正他,就動手毆打班長,造成班長身體多處挫傷,事後他被驗退,檢方也將他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近日審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1項之強暴長官罪判處鍾男6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鍾男2022年4月13日起服役於陸軍步兵第203旅二等兵,而吳男則是鍾男連上的上士班長,同年月15日上午,部隊集合時,鍾男因遭到擔任值星官的吳男糾正,他竟因此心生不滿,徒手推擠吳男前胸,導致吳男背部撞擊看板,造成吳男胸、被挫傷,鍾男當下還作勢要繼續毆打吳男,但被其他人阻止後,他才罷手。
檢方偵察期間,發現鍾男有毒品前科,而他事後雖遭到驗退,但事發當時仍是軍人身分,因此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最終將他依法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鍾男才剛入伍2天,尚未熟悉軍隊中講求嚴謹的階級觀念,以及服從長官領導,但他僅因為不服長官糾正就施暴,已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減損部隊長官的領導威信,不過他施暴的手段尚非重大,事後也已與吳男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法將他判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
文章來源: 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