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請來移工照顧阿嬤,豈料移工竟直接在床上生小孩。(圖/翻攝自爆料公社APP)
圖文/CTWANT
大開眼界!一名網友痛訴,家中阿嬤需要人看護,因此請了外籍移工,怎知監視器竟拍到移工生孩子,以致他們必須幫忙照顧小孩,以及幫移工做月子,感到傻眼至極。
原PO在《爆料公社》APP抱怨,由於阿嬤年事已高,家人決定請移工來協助照顧,因為擔心發生跌倒或出意外,於是在家中安裝監視器,沒想到拍到驚人的畫面。
時間顯示為今年9月11日上午7時左右,只見移工躺在阿嬤的床上蓋著棉被,過沒幾分鐘,隨即傳出嬰兒的哭聲,棉被掀開後,竟「蹦」出一個嬰兒。由於小孩無人照顧,不知該如何處理。
▲監視器拍到移工生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APP)
原PO解釋,移工來5個多月就生產,因為當初申請工作時,法規不能驗孕再來台,但是在當地就已經驗過,家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如今也不能換人,還要幫忙做月子,為此感到心力交瘁。
經歷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懂為什麼要幫她坐月子?還不能換人?仲介完全沒有責任嗎?」、「雇主真的很倒楣」、「這個真的有驚嚇到」、「看來生小孩生到很熟練了」、「厲害了,神不知鬼不覺」、「都不用醫生幫忙,超強」,還有人建議先報警,並聯絡仲介和社工。
根據台灣法律,雇主不可以因為勞工懷孕或生產,就將他解僱,也不能要求他離職或給予歧視性待遇,雇主如果違反規定,得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懷孕女移工可選擇在台灣將小孩生下。雇主如果能力許可,要幫忙照顧產婦與新生兒是可以的。
懷孕移工也可檢具懷孕診斷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向勞動部申請暫緩轉換雇主,並留在台灣待產,且可使用健保在醫院生產。而原雇主聘僱其他移工的權益同樣受到保障,如果離職移工因懷孕暫緩轉換雇主,雇主不需等到移工另行受聘,即可聘僱其他移工。
影片真實性尚無獲得證實。事實上,勞動部在民國90年修訂「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外籍勞工入國每6個月的健檢已取消妊娠檢查項目,移工屬看護類型就應按勞動契約,可與移工溝通轉換雇主等,但依照法規不能隨便請人離開。
有同樣遭遇的網友就現身表示,「都是請的人倒楣,因為我家遇過了」、「我好姐妹家的外傭也是最近剛生....現在是扣薪一萬,讓她的小孩在家帶,等小孩的文件備齊後外傭再把孩子送回印尼。」
也有網友分析,「仲介應該把人帶去作月子,然後再補人照顧阿嬤一個月,這才是對雙方合理的作法」、「才來5個月看護就生小孩,根本是故意隱瞞懷孕」、「申請看護時,他們當地要體檢跟驗孕,有可能是買通。」
原PO也留言,「女移工當初在當地驗是通過的,但台灣這邊沒驗。」針對有網友質疑為何沒有發現看護懷孕,原PO也回應,沒人知道她懷孕,她都穿寬大的衣服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