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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路況「輔駕系統」恐辨識失敗 手未握方向盤最高罰3.6萬

▲國道3號苗栗苑裡段今早發生休旅車追撞施工緩撞車,主因是肇事駕駛開啟輔助駕駛。(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國道曾發生休旅車追撞施工緩撞車,主因是肇事駕駛開啟輔助駕駛。(資料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國道施工車輛3年遭撞454起,其中5成、235起肇事車輛有輔助駕駛系統,高公局表示,6種路況輔駕系統無法即時或正確辨識,包括前車靜止或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車道正中間、上下坡或彎道變化大路段、車輛突切入或轉向、濃霧雨天影響雷達攝影效能、特殊車輛或靜止行人等,另駕車手未握方向盤最高罰3.6萬元。

近年越來越多車輛已配備輔助駕駛系統ADAS,也有越來越多的國道事故與不當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有關。國道公路警察局協助蒐集110年到113年國道施工車輛遭撞事故有454件,其中約5成、235件肇事車輛為配備有輔助駕駛系統車輛,這些配備有輔助駕駛系統車輛中超過5成、128件肇事駕駛承認有開啟輔助駕駛系統。

高公局表示,配備輔助駕駛系統車輛撞擊施工車輛之肇因,有近9成係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分心駕駛或使用輔助駕駛系統不當。

高公局指出,目前台灣市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為等級0~2,雖然有自動跟車ACC及車道置中LKC等功能,有助行車穩定性,但對路況變化的反應仍有侷限性。尤其各家車廠輔助駕駛技術不一,故駕駛人務必遵照各車廠提供之「車主手冊」規定,不得逾越該手冊之規定與使用方式。最重要是,駕駛人千萬不能將之視為全自動駕駛而完全放手讓輔助駕駛系統自行操作車輛,若未手握方向盤,將可罰6千到3.6萬元。

▲▼6種路況輔助駕駛系統恐無法即時或正確辨識。(圖/高公局提供)

▲6種路況輔助駕駛系統恐無法即時或正確辨識。(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也提醒,經查目前市售車輛所配備之輔助駕駛系統,有6種路況可能無法即時或正確辨識,包括第一,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為靜止狀態,譬如故障車、高速公路事故處理車輛、施工車輛;第二,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第三,上下坡度或彎道曲度變化較大路段,會影響雷達偵測角度。

第四種路況則是旁車突然切入車道前方或前車突然轉向;第五為濃霧、雨天或強光等特殊天候環境,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第六、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無法正確辨識該類人、車。

高公局呼籲,目前輔助駕駛系統尚未達自動駕駛程度,駕駛仍需肩負車輛控制責任,無法取代真人操作車輛;駕駛人使用輔助駕駛系統,雙手仍須持續握著方向盤,保持警覺並注意路況,隨時準備介入操控或煞車減速。

高公局強調,特別是進出高速公路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時,因須變換車道且匝道線形變化較主線為大,強烈建議用路人不要使用輔助駕駛系統,以免輔助駕駛系統對路況辨識失敗而肇致事故。

文章來源: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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