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山友爬東卯山失聯47天,跌落東稜步道80米深身亡。(圖/記者李陳信得拍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黃姓山友登山失蹤,歷經47天才尋獲遺體。律師林智群表示,此案由蔡姓女山友主動聯繫知名山搜高手「跑山獸」協助搜尋,過程中對方有表明,需收費約20至30萬元,結果遭一名林姓教官批評,這樣的行為是賞金獵人。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找人幫忙本來就要付費」,怎麼可能叫人家義務幫忙?
林智群還原事件經過,「一個黃姓山友爬山失蹤,家裡好像沒打算找人幫忙」,直到蔡姓女山友察覺異狀、聯繫家屬後,才得知「已經失蹤半個月」。她進一步聯絡跑山獸協助搜尋,對方明確表示「如果需要尋找,需要支付一些費用(約20到30萬)」,但家屬僅回應要再討論。
隨後,蔡姓山友與哥哥甚至「破解了黃姓山友的Gmail」,才確認登山地點,但此時已經失蹤超過一個月。跑山獸取得最後手機訊號後,劃定三個熱區,多次上山搜尋,最終在第47天於第三熱區找到遺體。
然而,後續卻傳出家屬疑似不願支付費用,蔡姓山友只能轉達,希望至少給10萬元或改捐公益。林智群也點出關鍵法律問題,「家屬跟跑山獸之間,有沒有達成委託的合意?」讓整起事件不只道德爭議,也涉及契約認定。
教官開批跑山獸「不要拿善當包裝」
事件一出,一名林姓教官發文批評跑山獸,質疑怎可利用這種悲慘的事情牟利,認為跑山獸如果真的想賺錢,就該事前講清楚,報價單上明列服務項目與費用,「不要營造自己在做好事,一邊把帳算在最無力反抗的人身上。救援不是生意,但你當然可以選擇把救援做成生意;問題是,既然要做生意,就不要再拿『善』當包裝。」
對此,林智群則不以為然,「出事情找別人幫忙,本來就要支付費用」,更強調「人家也是要生活」,反問「賞金獵人又怎麼樣?」直呼「如果整天要人家保持聖母的心情義務幫忙,以後發生事情,誰還要花時間?」
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討論,不少人力挺付費合理,「冒著生命危險去找,跑山獸又不是義務的」、「每一次尋人他自己也附上了風險的代價!錢就得給」、「搜救也是一門學問,甚至也要冒生命的危險耶!」也有人認同道,「出錢有人肯去找都要偷笑了。」
文章來源: ETtoday